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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長鴻:澄清媒體報導
鉅亨網新聞中心
第二條第51款
1.事實發生日:104/11/06
2.公司名稱:長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
3.與公司關係[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]:本公司
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
5.傳播媒體名稱:財訊雙週刊第489期報導
6.報導信貸房貸銀行內容:
長鴻營造十餘億元憑空蒸發.....
7.發土地信貸案件利率多少免費諮詢試算生緣由:
關於該週刊報導有諸多與事實不符之處,本公司特此澄清,並對該媒體保留法律
追訴權,有關本公司財務資訊以「公開資訊觀測站」公告為準。
8.因應措施:發佈重大訊息澄清說明。
9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長鴻-澄清媒體報導-10474764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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